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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消费者自带饮料进影城遭拒

http://www.lywxww.com  2017-03-10 08:14:53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2016年10月1日,邱女士投诉罗源县某影城,称其当日前往该影城看电影,检票时影城工作人员以其自带饮料不让她入场。邱女士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现场求助。

  据影城负责人表示,影城作为公共场所,消费者自带食物会影响环境卫生,如果食物有异味,还会影响到其他观众。据了解,电影院本身有销售饮料、爆米花等食物,消费者在影城购买的食物允许被带入食用,但限制消费者自带饮料及其他食品。为此,影城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委会建议今后可以使用“友情提醒”、“尽量”等字样,引导消费者文明观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本案中,消费者花钱购买了电影票,影城理应提供电影放映服务,而影城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自行销售饮料、爆米花等食物,提供给消费者观影食用,禁止消费者自带食物属于影城的单方面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影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消费者观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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