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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解民忧

http://www.lywxww.com  2016-09-18 11:12: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字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8日讯

  “交警同志和调解员辛苦了,给你们添麻烦了。”两个男子互相握手后,又和工作人员分别握手,一脸感激。日前,设立在罗源县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出现了这样的一幕。

  若非民警介绍,谁也看不出这面带微笑的两个人是1个月前发生交通事故的纠纷双方。“保险公司直接把对方需赔给我的款项打入我的户头,现在事情解决,这样的调解结果令人满意。”当事人沈某感慨地说,一开始调解时双方态度都不好,“要不是保险公司及时出面告知理赔事宜,再有民警及两个调解员说尽道理,对簿公堂是免不了的。”

  罗源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谢祯铭称,全责方毛某一开始不愿支付保险理赔范围之外的赔偿金,使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我们聘请的人民调解员陈新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告知一旦调解反悔走司法途径,当事人就需要在交警、法院、律师事务所、保险机构之间来回跑,还存在标准不统一、赔偿周期长、执行困难大等问题。”谢祯铭说,司法调解员游宝珠还将伤者的难处细说给毛某听:家庭经济困难,从外地来罗源打工,亲人不在身边;如今腿伤初愈,来一趟调处中心也不容易……几番情与理的疏通,终于说服毛某达成了调解。

  就这样,事故双方的矛盾在几位调解员的苦口婆心下顺利化解,除去沈某的治疗时间,此番调解历时不过一周。据介绍,在2011年之前,交通事故的调解,仅由交警作行政调解。“有时民警还在这头做笔录,那头事故双方却一言不合几乎要打起来,实在无法达到理想的调解效果。”谢祯铭说。

  2011年3月,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罗源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在县交警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中心设立交通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室、行政调解工作室、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点、法律援助点等一站式服务工作平台。由法庭依法履行重大疑难案件的立案、财产保全、调解和司法确认职能,加强之间衔接互补,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服务。

  “所谓‘多元’,即在行政调解的基础上,引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当事人如果对民警的行政调解有不同看法,可以选择其他调解,多方位了解事故处理过程中将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最佳途径。”谢祯铭说,大队专门从福州聘请专业律师陈新担任人民调解员,罗源县法院退休法官游宝珠负责司法调解。由他们驻扎“多元调处中心”,与交警共同充当“和事老”,以快捷多元的“私了”取代相对冗长的“公断”。整个流程更加公开透明,颇受群众好评。

  “多元调解启动以后,有些走诉讼途径至少两三个月方可办结的案件,可能当天就得到协议解决。”谢祯铭介绍说。民警们在事故处理中发现,调解不成功的案例,症结大多在于双方尤其是责任方对保险所能承担的责任不明晰,怕个人经济能力承受不起,才一直不能达成协议。

  发现问题就对症下药。县交警大队当即与县内多家保险公司协调,恳请他们提前介入配合调解工作。“原本保险公司只与被保险人沟通,理赔事宜也是在事故处理完结后,由被保险人前往索赔,工作量相对较小。”谢祯铭介绍说。几番沟通后,保险公司也意识到,及时深入地参与事故调解,通过了解双方诉求来调整具体赔偿款项,更加人性化,也更能赢得客户信任。

  于是,在初次调解的现场,不仅有三方调解员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还多了理赔人员的身影。他们的提前告知,让事故双方吃下了定心丸。剑拔弩张的火药味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知礼懂法的文明味、心平气和的人情味,“保险理赔的提前介入,一下子就突破了调解工作的一大瓶颈,多元化调解又迈上新台阶”。

  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罗源县共发生交通事故610起,多元调处中心共受理当事人申请调解案件255起,其中调解成功208起,成功率达81.56%;调解金额达571万元,全部实现自动履行。

  (洪映 刘其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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