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罗源新闻网 >> 本地新闻 >> 正文

罗源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http://www.lywxww.com  2016-08-04 16:11:43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日前,罗源县纪委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罗源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负责人)张新恒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3日,张新恒私自驾驶公务车辆接送朋友往返罗源县凤山镇至宁德市万达广场。2016年5月,张新恒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燃油费。

  罗源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黄建汀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月起,经县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周在荣同意,黄建汀以其私家车作为巡查用车,按照每月1000 元的标准报销燃油费。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黄建汀报销燃油费共计26000元。2016年4月,黄建汀将其违纪所得退还。

  罗源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林知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2月,林知义利用保管该所中石化IC加油卡的便利,先后3次为其私家车加油138.41升,总金额为819.38元。2016年5月,林知义将其违纪所得退还。

  罗源县纪委分别给予张新恒、黄建汀、林知义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周在荣党内警告处分。

更多新闻

魅力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