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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拖欠工资 错误“留置”动产引纠纷

http://www.lywxww.com  2016-02-24 14:36:30   来源:罗源法院  【字号

  近日,罗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这起看似简单的纠纷,背后却是因劳资纠纷而引起的矛盾。

  原告李某将其所有的320C卡特牌挖掘机和225DH斗山牌挖掘机出租给靳某、徐某,用于罗源县某工程施工,被告沈某参与该工地施工,被告吴某为该工地提供成品油。因该工地承包人拖欠被告沈某等人的工资,拖欠被告吴某的油费。两被告误以为320C卡特牌挖掘机和225DH斗山牌挖掘机系承包人所有,将两辆挖掘机分别开走,私自保管。直至原告诉至法院,后在法院的调解之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返还原告李某320C卡特牌挖掘机一台,并分别给予原告经济补偿,原告与两被告之间的纠纷就此了结。

  在岁末年关,劳动者维权的案件日益增多。法官提醒,在处理劳资纠纷时,针对自己遇到的问题,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若因维权不当反而令自己触犯法律、“陷入法网”,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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