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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检察院刑事救助疗伤更疗心

http://www.lywxww.com  2015-04-21 15:00:44   来源:法制今报  【字号

  法制今报4月21日讯 “刑事救助是帮助群众走出困境、拉近检群关系的桥梁。检察机关不但要严格执法,更要在办案中用心体察群众的疾苦,在最需要的时候扶一把,帮助群众走出困境,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刚发放完刑事救助款后,罗源县检察院吴诗疆检察长说。日前,该院一日内发放了2笔共计13000元的救助款,救助了2起刑事案件中的特困当事人。

  今年1月6日下午,刘某因感情纠葛欲报复尤某,携刀一路找至尤某同村的陈某家,将尤某捅死后,在逃窜过程中被陈某撞上。于是刘某一不做二不休,也把陈某砍致重伤。3月份,该院在审查时办案检察官发现,陈某在案发后医疗费已用了10余万元,而刘某未赔偿任何费用。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刑事被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及时和应有的赔偿,导致他们的生产、生活陷入了困境。”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陈某原本生活负担重,上有77岁的老母亲,下有14岁尚未成年的儿子,而今更要举债疗伤,经济和精神都背上了沉重的负担,由此可能引发刑事被害人不断上访。该院通过引导他申请刑事救助并发放了10000元救助金,及时帮助的不仅是一个陷入困境的家庭,也是在引导特困刑事当事人用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

  刑事救助有时更像把钥匙。在另一起案件重伤害案中,救助的3000元数额虽不大,但检察关怀却在润物细无声中打开了被害人的心结。

  “感谢检察官办案百忙中,还能这么细心帮助我、开导我,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会尽快恢复起来的……”4月14日下午,当宋某家属把领回的救助款交到宋某手上时,深受感动的宋某当即打电话哽咽地告诉检察官。

  去年10月24日,宋某在罗源南溪公园散步时,遭到因琐事产生矛盾的黄某袭击,被其用铁棍从身后追打,导致脾破裂、多次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宋某工作本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而受伤后住院治疗18天就花了3万多元医疗费,因经济困难无法继续住院治疗,出院后又一直陷入被袭击的惶恐自闭中,无法工作。

  该院指派既懂心理健康、又有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多次联系宋某,在询问案件详情的同时,细心了解他的家庭生活情况,耐心为他做心理辅导,帮助他尽快走出身心困境,并引导其家属申请刑事救助。

  据悉,近年来该院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秉持人性化执法,将经济救助与心理救助结合在一起,抓住帮助刑事被害人度过困境的契机,积极引入刑案心理康复机制,用检察温情抚平被害人因犯罪侵害而受创的心灵。

  (本报记者 雷闽娟 通讯员 陈沂 郑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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